根据高铁携带酒类物品的规定,关于瓶装葡萄酒的携带要求如下:
一、携带条件
包装要求 必须为密封良好的标准瓶装酒,散装葡萄酒不可携带。包装需完好无损,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破裂或泄漏。
酒精含量限制
- 24°至70°酒类:每人限带3000毫升(约6瓶500ml装);
- 24°以下酒类(如葡萄酒、啤酒):无明确数量限制,但需符合包装和重量规定。
总重量限制
所有酒类需符合20公斤/人的总重量限制。
二、禁止携带物品
散装酒: 无论度数高低,均禁止随身携带; 超量/超重
易燃易爆品:如未密封的酒精、汽油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安检要求
过安检时需配合开箱检查,确保包装完整;
托运选择
若需携带超过规定数量的酒类,建议办理托运;
风险提示
- 玻璃瓶装酒易碎,建议使用硬质行李箱固定;
- 若携带自酿葡萄酒,需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二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但酒类(24°以下)属于非限制品类,仅需符合包装和重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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