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前往新加坡时,以下是一些可以携带和不可以携带的物品:
可以携带的物品
液体物品
饮品(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等)。
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化妆品。
喷雾及压缩容器(如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
膏状物品(如牙膏)。
隐形眼镜药水。
凝胶产品(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
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
食物
可以自带食物,但液体食物需放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透明塑料袋中,且所有液体物品总容量不得超过1升。
宠物
宠物可以托运,但需要办理相关的检验检疫手续。
其他物品
笔记本可以随身携带。
原装或经改装可引致他人受伤的尖锐或有刀刃对象(如刀、剑等)需托运。
化妆品、香水等物品需放在透明塑料袋中,每件物品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
不可以携带的物品
液体物品
任何容量超过100毫升的液体物品需放在托运的行李箱中。
易燃易爆物品
打火机气、酒精、油漆、烟花爆竹等。
危险物品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械、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剧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尖锐或有刀刃对象
刀具、剪刀、冰锥、指甲刀等。
动物
除获得相关证明文件外,任何禽类、哺乳动物、爬行动物、鱼类和其他动物及其产品都不能携带入境。
食品类
加工食品、肉类、海鲜、水果等需符合特定的携带规定。
其他
烟酒(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免税)。
淫秽刊物、出版物、录像带、光碟与软件等。
盗版出版物、录像带、光碟、影碟、激光唱片或卡带。
煽动性及谋反性资料。
濒危野生动物及其衍生物。
建议
在出发前,务必详细阅读并了解新加坡的入境规定,以确保携带的物品符合要求。
对于液体物品,建议使用透明塑料袋分装,并确保每件物品容量不超过100毫升。
若携带宠物,需提前办理相关的检验检疫手续。
对于特殊物品,如药品、化妆品等,需确保符合携带规定,并在必要时携带医生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