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卖红酒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结合酒类经营资质和具体业务需求综合填写,具体可分为以下要点:
一、核心经营范围
酒类销售 包括预包装食品(如葡萄酒、干红/干白/起泡葡萄酒等)和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
酒类经营许可证
需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以合法销售酒类,许可证需注明允许经营的酒类品种。
二、扩展经营范围(视业务需求添加)
相关配套服务
- 餐饮服务(如酒吧、餐厅);
- 酒类文化推广(如品鉴会、培训课程);
- 酒类储存、物流及进出口贸易。
食品相关业务
若涉及预包装食品,需增加“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等描述。
三、注意事项
许可前置条件
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销售食品类)和《烟草经营许可证》(若涉及烟草制品)。
经营范围的动态调整
若新增酒类品种或服务,需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风险规避
禁止在经营范围中标注“代驾”“典当”等与酒类无关的项目。
四、范本参考
基础型: 酒类商品(不含散装酒)批发零售; 综合型
建议根据实际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结合当地工商部门要求,选择最全面的表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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