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红酒等级体系是法国葡萄酒行业的重要分级制度,主要分为四个层级,从低到高依次为:
一、日常餐酒(Vins de Table)
定义:由单一产区或数个产区调配而成的葡萄酒,最低酒精含量8.5%-15%,是法国最常见的葡萄酒类型。
特点:品质相对稳定,但酒庄间差异较小,部分产品需通过调配提升风味。
二、地区餐酒(Vin de Pays)
定义:产自特定产区,但允许使用该产区内不同葡萄品种调配而成,需符合法国品酒委员会核准的标准。
特点:比日常餐酒品质更高,酒标需标注产区名称,约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15%。
三、优良地区餐酒(V.D.Q.S.)
定义:介于地区餐酒和法定产区葡萄酒之间,需通过更严格的品酒委员会审核,但产量较低(仅占2%)。
特点:酒质表现优异,部分优质产品可升级为AOC,是向顶级葡萄酒过渡的阶段。
四、法定产区葡萄酒(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ôlée, AOC)
定义:最高等级,需完全符合产地命名法规,包括葡萄品种、种植面积、酿造工艺等严格限制,仅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35%-40%。
特点:品质稳定且具地域特色,酒标需标注完整产地信息,如“Appellation+产区+Controlee”。
补充说明
历史分级体系:早期法国葡萄酒分为Vins de Table、Vins de Pays、V.D.Q.S.和A.O.C.四个等级,但2009年改革后,V.D.Q.S.被IGP(Indication Générale de Produit)取代,V.D.P.(Vins de Pays)和V.D.T.(Vins de Table)分别被IGP和VDF(Vins de France)取代。
勃艮第与香槟分级:勃艮第采用4级制(村庄级、一级园等),香槟采用三级制(普通、特级、顶级),与全国性分级体系不同。
通过以上分级体系,法国葡萄酒既保留了地域特色,又确保了不同等级产品的品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