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教授的请假制度因学校类型和管理规定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常见请假类型
学术类假期 - 研究休假:
专任教授连续服务满7年后,经学校核准可申请1年以内的学术研究休假,需以半年为单位分段申请,且需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
- 年休假:根据学校规定享受的年度休息时间。
行政类假期 - 事假:
因个人或家庭事务申请,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获批准。
- 病假:因健康问题申请,需提供医院证明。
- 婚假/产假/丧假:分别因结婚、生育、直系亲属去世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请假申请流程
书面申请:
需提交《请假申请表》,说明请假原因、起止时间及预计返回时间。
审批流程:
- 学术类假期需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行政类假期需班主任或学生管理院长签字。
- 部分学校需提交医院证明、结婚证等辅助材料。
存档管理:
请假单需交付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存档,作为教学评估依据。
三、违规处理
累计请假超限:一学期累计请假超过30天,可能面临降级等纪律处分。
无故缺课:未获批准擅自缺课,可能影响学业评估。
四、注意事项
优先级原则:学术研究休假优先于其他类型假期。
时间限制:部分假期(如研究休假)有明确时间节点,逾期未完成可能影响资格。
以上制度需以具体学校官方文件为准,建议留学生提前咨询所在院校的国际教育学院或学生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