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字路口两车同向刮擦的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行驶行为和交通规则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常见情形与责任划分
变更车道刮擦 若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与另一车发生刮擦,变更车道方因未保持车距或未观察后视镜负 全部责任
。
超车刮擦
- 若超车方未保持安全车距或未观察后视镜,需承担 全部责任;
- 若被超车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但车速较快,超车方因超速或操作不当负 全部责任。
超宽车辆刮擦
超宽车辆若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需承担 次要责任;正常行驶方因未保持车距负 主要责任。
停车刮擦
- 停车方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警示标志的,对方负 全部责任;
- 未开启警示标志的,双方负 同等责任。
二、其他注意事项
无信号灯路口: 需遵循“让右原则”,即右方来车优先通行; 未减速观察
交替通行:若双方均存在过错(如一方未让步、另一方观察疏忽),可能各承担50%责任。
三、法律依据
事故责任划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一方过错: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过错:根据作用力和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次要责任;
无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建议事故双方及时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及监控录像综合判断责任。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