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院判决,A公司应在 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义务:
上门维修:
若无法在15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并恢复电脑正常使用,需为小李提供 同规格同型号商品的上门维修服务;
商品调换:
若无法提供原规格型号商品,则需调换 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补充说明
法院认为A公司使用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合理条款,因此未支持“换新机遭拒绝”的要求;
若A公司逾期未完成维修或调换,小李可进一步主张其他赔偿。
以上信息综合了的案例判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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