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病历记录入电脑档案的保存期限如下:
一、法律规定的最低保存期限
住院病历 法律明确规定住院病历需保存 不少于30年
,且需长期保管。若发生遗失或损坏,医疗机构需承担相应责任。
门诊病历
需保存 不少于15年。部分早期病历可能因保管制度不完善导致查阅困难,但法律仍要求最低保存年限。
二、实际保存时间
纸质档案
医院通常会将纸质病历保存3-4年,但电子档案会长期保存。实际管理中,电子病历的保存期限往往超过30年,具体由医院根据自身规定执行。
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
医疗机构需建立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确保其可追溯性。根据行业规范,电子病历的保存期限通常与纸质档案一致,甚至更长。
三、特殊说明
患者自行保存的资料(如门诊病历、检查单、费用票据等)需由患者自行保管。
归档时间要求: 病历需在患者出院后 72小时内
四、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依据包括: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综上,病历记录入电脑档案的保存期限 至少为30年,且需满足长期保管的要求。如需查阅,需通过医院审核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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