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的执行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葡萄酒GB15037-2006》,该标准是针对葡萄酒(包括红葡萄酒和白葡萄酒)的国家强制性规范,由国家质量检验部门制定并发布。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葡萄酒产品;
覆盖葡萄酒的原料、生产工艺、成品质量及包装标识等全流程。
二、主要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 必须以葡萄为原料,采用新鲜葡萄汁发酵;
- 若使用其他基酒调配(如混合葡萄酒),需符合相应基酒的生产标准。
生产工艺规范
- 发酵温度需控制在20-28℃之间;
- 短时浸皮时间根据品种不同控制在12-24小时;
- 葡萄汁与酒液的配比需符合规定。
成品酒标准
- 酒精度数范围为8%-15%,高度酒(≥14%)需标注具体度数;
- 酸度需达到一定水平(如pH值在3.0-4.0之间),以保证口感平衡;
- 溶解氧含量需控制在2-5ml/L,防止氧化。
三、其他关键指标
色泽: 反映葡萄品种、产地和年份,优质红酒呈深沉、透明状; 香气
口感:以单宁、酸度、甜度平衡为佳,酒体需与葡萄品种匹配;
余味:优质红酒余味干净、持久。
四、包装与标识要求
瓶装容量≤750ml;
必须标注酒标,包含产地、品种、生产日期、酒精度等信息;
特殊酒类(如起泡酒、加强型葡萄酒)需额外标注。
五、认证与追溯
生产企业需通过ISO 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全链条可追溯体系需符合国家标准。
以上标准通过国家质量检验部门严格检测,确保葡萄酒的安全性与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