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门与珠海之间的海关规定,从澳门返回珠海时携带酒类需符合以下限制:
一、免税额度标准
港澳通行证持有人
每人每次限带1瓶12度以上酒精饮料(750ml以内)。
护照持有人
每人每次限带2瓶12度以上酒精饮料(1500ml以内)。
二、特殊说明
酒类种类限制
红酒、威士忌等12度以上酒类均适用上述额度。
高度数酒(如茅台等)同样受1瓶(750ml)限制,超量需申报纳税。
违规后果
若超出免税额度,需缴纳关税,并可能影响未来澳门签注。
若频繁超量,海关可能对个人信用记录或签注类型产生限制。
购买建议
若需携带更多酒类,建议在澳门免税店购买,但需符合每人每次1瓶的总量限制。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证件要求
香港、澳门居民及因私往来港澳的内地居民适用1瓶免税额度,其他旅客适用2瓶。
申报义务
超出免税额度需主动申报,否则可能面临处罚。
以上信息综合自澳门海关最新规定及权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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