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红酒的等级分类体系经历了多次改革,目前主要采用以下两种分类方式:
一、旧版分级体系(AOC、VDQS、VdP、VdT)
法定产区葡萄酒(AOC) 法国葡萄酒最高等级,需满足原产地控制、葡萄品种限制、种植面积、酿造工艺等严格标准,产量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35%左右。
优良地区餐酒(VDQS)
介于AOC和地区餐酒之间,是普通餐酒升级为AOC的过渡级别,产量占2%左右。
地区餐酒(VDP)
允许在特定产区内混合葡萄酿造,但需标注产区名称,产量占15%左右。
日常餐酒(VdT)
最低等级,无严格产地限制,适合作为日常饮品,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约50%。
二、新版分级体系(AOP、IGP、VdF)
自2009年起实施的改革将葡萄酒分为三个等级:
AOP(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ôlée)
严格限制原产地、葡萄品种、产量等,相当于旧版AOC,占比较高。
IGP(Appellation d'Origine Géographique)
允许在特定地理区域内混合葡萄酿造,但需标注产区,产量略高于VdF。
VdF(Vins de Pays)
允许混合葡萄酿造,但需标注产区,是日常餐酒的升级版。
总结
等级数量: 旧版4级,新版3级。 核心差异
产量占比:AOC约35%,VDQS约2%,VDP约15%,VdT约50%。
以上信息综合了法国葡萄酒产区的官方分级标准及权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