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葡萄酒的等级体系根据产地控制和酿造标准分为四个主要等级,具体如下:
一、法定产区葡萄酒(AOC)
特点:法国葡萄酒最高等级,需满足最严格的法规要求,包括葡萄品种限制、产量控制、种植方式(如有机种植)、酿造工艺等。
产量占比:约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35%。
标签标识:酒标需标注“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ôlée”(AOC),并注明产地、品种、酒精含量等信息。
二、优良地区餐酒(VDQS)
定位:介于AOC和VDP之间,是向AOC过渡的等级。
产量占比:仅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2%。
标签标识:标注“Vins Delimites de Qualité Superieure”(VDQS),允许在特定产区间调配酿造。
三、地区餐酒(VDP)
定位:普通地区餐酒标准,品质相对稳定但低于AOC和VDQS。
产量占比:约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15%。
标签标识:标注“Vins de Pays”(VIN de Pays),允许使用同一产区或相邻产区的葡萄调配。
四、日常餐酒(VDT)
定位:法国葡萄酒最低等级,面向大众消费。
产量占比:约60%以上法国葡萄酒产量。
标签标识:仅标注“Vins de Table”(VIN de Table),允许混合多个产区葡萄酿造。
补充说明
细分市场:部分产区(如波尔多、勃艮第)存在更细致的等级划分,例如波尔多AOC级细分为五个列级庄(Crus)和一个中级庄(Cuvée)。但这一细分不改变整体四个等级的框架。
历史演变:2009年法国葡萄酒分级体系进行了改革,废除了旧版AOC、VDQS、VdP、VdT,统一调整为AOP(Appellation d'Origine Protégée)、IGP(Vins d'Origine Géographique)、VdF(Vins de Pays)三个等级。
以上信息综合了法国葡萄酒分级制度的官方说明及权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