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铺装的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主要依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具体内容如下:
一、技术规范要求
材料选择 采用天然大理石、花岗石或碎拼石材,需符合《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C79)和《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JC205)的国家标准。
品种不同的板材不得混杂使用,需按颜色、花纹、纹理试拼编号。
基层处理
基层需清理浮灰,湿润后阴干,防止水泥砂浆吸水不充分导致空鼓。
避免基层裂缝、渗漏等问题,结合层与板材需分段同时铺设。
铺贴工艺
石材浸水湿润后阴干,背面擦净,采用1:3水泥砂浆找平,厚度控制在50mm以内。
每行挂线整齐,相邻板块高差不超过0.5mm,接缝误差不超过2mm。
弧形石材需工厂加工,切割美观,道路铺装坡度合理无积水。
勾缝处理
无设计要求时,勾缝颜色应与石材对应,采用专用胶密封,缝隙饱满平整。
二、验收要求
主控项目
板材品种、质量符合设计,结合层结合牢固,无空鼓(单块边角局部空鼓允许不超过5%自然间总数)。
表面平整度不大于2mm,接缝高低差0.33-0.50mm,缝隙宽度±0.5mm。
一般项目
表面洁净无划痕,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踢脚线高度一致且结合牢固。
附加检测
声波检测判断空鼓(空鼓面积超过5%需返工)。
强度测试确保石材承重能力符合设计。
三、空鼓现象处理
允许范围: 单块板块边角局部空鼓,且每自然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处理措施
四、其他注意事项
大理石泛碱、污染需提前处理。
铺贴完成后2-3天避免上人,防止表面受损。
以上规范综合了国家标准及工程实践要求,确保铺装质量与耐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