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幕墙验收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材料要求
石材幕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石材的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吸水率应小于0.8%。
石材幕墙的铝合金挂件厚度不应小于4.0mm,不锈钢挂件厚度不应小于3.0mm。
造型与外观
石材幕墙的造型、立面分格、颜色、光泽、花纹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孔槽要求
石材孔、槽的数量、深度、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预埋件与后置埋件
石材幕墙主体结构上的预埋件和后置埋件的位置、数量及后置埋件的拉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连接要求
石材幕墙的金属框架立柱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连接件与金属框架的连接、连接件与石材面板的连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金属框架的连接件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防雷装置
石材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防火与保温
石材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应密实、均匀、厚度一致。
隐蔽工程验收
幕墙工程应对预埋件(或后置埋件)、构件的连接节点、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幕墙防雷装置、幕墙防火构造等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材料复验
幕墙工程应对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玻璃幕墙用构造胶的邵氏硬度、相容性试验、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等进行复验。
施工记录与验收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施工图、构造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防雷装置测试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等。
这些规范为石材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依据,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