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香港带葡萄酒回内地的限制,综合相关海关规定如下:
一、免税携带限值
免税额度 香港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的内地居民可免税携带1瓶12度以上酒精饮料入境,每瓶容量不得超过0.75升。
- 若携带多瓶,需申报并缴纳50%行邮税(完税价格×50%)。
超出限量的处理
超出部分需办理申报、缴税或退运手续。个人自用合理数量标准为:
- 香港居民:1瓶(0.75升)
- 其他旅客:2瓶(1.5升)。
二、禁止或需申报的酒类
需申报的酒类: 所有12度以上酒精饮料均需申报,包括葡萄酒。- 禁止携带的酒类
三、其他注意事项
自用合理数量标准 - 香港居民:1瓶(0.75升)
- 其他旅客:2瓶(1.5升),超出部分需申报。 - 若携带超过1500ml酒类,需缴纳行邮税。
包装与申报要求
- 需使用透明、可重复密封的包装,外包装需标注酒类名称、容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违规后果
- 超量未申报可能面临高额关税及行邮税,甚至没收超量物品。
四、特殊说明
酒类税率: 超过30%酒精浓度的酒类,关税税率为100%;30%及以下(含葡萄酒)的税率为0%。- 携带酒类进站
建议出行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