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红酒未贴中文标签的处罚措施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性而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般违法情形
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物品
工商部门可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罚款
-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罚款5000-50000元;
-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罚款为货值金额5-10倍。
责令整改
若标签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误导消费者,可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二、严重违法情形
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物品
与一般违法情形相同。
高额罚款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罚款可达5万元;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罚款可达货值金额的5-10倍。
停产停业或吊销执照
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特殊说明
标签瑕疵的认定
若标签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误导消费者的瑕疵(如字体、格式问题),仅责令改正;若涉及虚假信息或重大安全隐患,则按完全违法处理。
进口酒标签的特殊要求
进口葡萄酒作为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未贴中文标签属于明确违法行为。
四、相关案例参考
十倍赔偿案例
2016年北京法院曾判决未贴中文标签的进口红酒商家需赔偿消费者价款十倍(如13万元货款对应138万元赔偿)。但2025年上海法院类似案件中,法院仅支持退款,驳回赔偿请求,表明司法实践中对“十倍赔偿”的适用存在争议。
以上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及配套法规执行,具体案件中还会考虑是否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情形,从而确定是否适用十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