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葡萄酒的等级划分体系经历了多次改革,目前主要采用以下两种分类方式:
一、旧版分级体系(2012年改革前)
法定产区葡萄酒(AOC) 法国葡萄酒最高等级,需满足最严格的种植、酿造规范,包括葡萄品种、产量、种植方式等,酒标需标注“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ôlée”。
优良地区餐酒(VDQS)
过渡等级,占法国葡萄酒产量的1%,酒标标注“Vins Delimités de Qualité Superieure”,部分产品可升级为AOC。
地区餐酒(VDP)
中间等级,占比较高,酒标标注“Vins de Pays”,品质略低于AOC但优于VDT。
日常餐酒(VDT)
普通餐酒,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70%以上,酒标仅标注“Vins de Table”,允许勾兑其他产区葡萄。
二、新版分级体系(2009年改革后)
AOP(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ôlée)
替代旧版AOC,保留严格监管标准,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35%。
IGP(Appellation d'Origine Géographique)
中间等级,允许一定程度的葡萄勾兑,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25%。
VDF(Vins de Pays)
最低等级,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40%,酒标标注“Vins de Pays + 产区名”。
三、补充说明
波尔多等特殊产区: 部分产区(如波尔多)在AOP下设有更细分的列级庄等级(如一级庄、二级庄等)。 酒标标识
以上分级体系体现了法国葡萄酒从原料到酿造的严格监管,不同等级对应不同市场定位和消费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