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时禁止携带的药品需根据目的地法律法规和海关规定综合判断,以下为常见禁止或受限类别及具体药品示例:
一、明确禁止出境的药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 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大麻、LSD等;
- 镇静剂(如安定)、抗抑郁药、抗癫痫药等。
易制毒药品
- 含麻黄碱的感冒药(如新康泰克、白加黑、复方甘草片);
- 含吗啡的中成药(如咳喘宁、克咳)。
濒危动植物成分的药品
- 麝香、虎骨、犀牛角、人参、石斛等。
二、受限或需申报的药品
含麻黄碱的药品
- 普通感冒药(如白加黑、复方甘草片)、止咳水(大力)。
含士的宁的药品
- 部分中成药(如健胃消食片)。
中药和中成药
- 未获FDA审批的中药(如人参、鹿茸);
- 含水蛭、蝎子、蛇胆的中药(如虎骨酒)。
三、其他注意事项
药品包装与申报: 需提供中英文说明书、购买凭证,避免因包装不合规被查扣; 数量限制
替代方案:部分药品可用替代品,如无麻黄碱的感冒药(如布洛芬)、中成药需咨询目的地海关。
建议出行前通过目的地海关官网或使领馆查询最新规定,避免因违规被遣返。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