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被开除后,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申诉(Appeal)
适用条件 - 因成绩问题被开除(如GPA未达标)或存在客观原因(如突发疾病、家庭变故等)。
- 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申诉理由,如成绩单、医疗证明、家庭信件等。
申诉流程
- 提交书面申诉信,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学术诚信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提交。
- 可能需参加听证会,进一步陈述情况并接受质询。
二、转学(Transfer)
适用年级
- 大一、大二学生优先考虑,避免浪费学分。
- 大三、大四学生可考虑跨本申硕或置换进入中外合作院校。
转学途径
- 选择认可度高的院校(如澳洲、香港、新加坡等),部分院校接受转学申请。
- 需办理SEVIS转学手续,办理身份转出和新录取通知书的接收。
三、跨本申硕
适用人群
- 大三、大四被开除学生,尤其适合希望缩短学习周期者。
- 需通过背景提升(如GPA补考、推荐信)和教授推荐进入QS前100名校。
时间效率
- 最快9个月可完成硕士学位申请,回国后可获得中留服认证。
四、其他选择
重修或换赛道: 部分院校允许重修挂科课程(如英国部分院校),或选择其他专业方向。 学历认证替代
注意事项
申诉需尽早提交,部分院校有严格截止日期。
转学需关注目标院校的录取规则和SEVIS有效期。
跨本申硕需提前规划时间,确保满足新专业入学要求。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综合方案,优先保留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同时探索转学或国内升学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