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检验报告应当由 检测实验室的负责人或主检人签名确认,并盖章。制表人的签字并不是必需的。主检人是指检验报告的主要责任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对整个检查过程进行监督,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与负责,并对检验人员进行指导和管理。制表人则是指完成检验报告制作的人员,主要负责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的准确性。因此,在食品检验报告中,主检人的签字和盖章是必须的,而制表人所做的仅仅是检测结果的整理整合,签字并没有实际意义。但是,制表人的名字也需要在检测报告中出现,以显示他们在制表中的角色和责任。制表人一般是办公室的,不需要签字。但制表人也是需要签字的。食品检验报告,主检人和制表人要一起签字,并且签立公章,这样才具有法律效益才能生效。
综上所述,食品检验报告需要主检人签字并盖章,制表人也需要签字,但不需要盖章。同时,报告还需要加盖食品检验机构的公章,以确保其法律效力和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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