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文格式标准中的标题要求如下:
标题结构 :标题应简明扼要,表达清楚主题内容。一般格式为“发文机关+关于+事由+的+文种”。例如,《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字体和字号
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
发文机关名称可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关于”与“的”位置正确,即“关于”不能在发文机关前面,且“的”后面一定是文种。
排版
标题应居中对齐,左右缩进均为字符,行距为28磅。
多行标题排列时应采用梯形或菱形布局,不应采用上下长短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标题换行时不能把含义完整的词组分割成两行。
位置
标题一般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其他要求
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标题与正文间隔应空一行,字号为五号,行距为最小值12磅。
这些要求确保了公文标题的规范性和一致性,便于公文的识别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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