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鱼我所欲也》中,“义”的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一、核心概念解析
儒家与墨家的义 孟子此处所指的“义”更偏向儒家思想中的道德准则,强调仁义、道义的优先性。例如,他通过“生”与“义”的抉择,表明在生命与道义不可兼得时,应舍生取义。
与“本心”的关联
孟子认为“义”与人的“本心”(羞恶之心)紧密相关,是人性中固有的道德感。这种道德感使人在面临选择时,能坚守正义而非仅追求物质利益。
二、在文中的体现
核心论断: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见《孟子·告子下》) 通过鱼与熊掌、生与义的类比,孟子明确表达了对道德准则的坚守超过对生命的珍视。 事例佐证
孟子以“一箪食,一豆羹”(微薄食物)与“万钟”(厚利)的对比,说明对道义的执着不因物质诱惑而改变。
三、思想意义
孟子的“义”强调:
道德优先性:
在生命与道义冲突时,道德价值具有更高优先级。
人性本善:
通过坚守“义”,人能保持内心的道德准则。
这种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既为儒家伦理体系奠定基础,也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舍生取义”精神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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