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本相关法律规定,遗失物品的找回时间主要取决于失主认领的时效。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遗失物品 若遗失物品在 3个月内
无人认领,警察会依法拍卖或卖给二手商人处理。二手市场的商品价格通常较低,例如移动电源约5元人民币、眼镜约2.5元人民币。
特殊物品处理
对于铁路等特殊行业的遗失物品,可能有更严格的保管期限,但普通电脑包通常适用上述3个月时效。
建议:
若在3个月内未找到失物,建议联系当地警察局(警察署)查询;
若超过3个月仍未认领,可尝试联系二手市场或相关机构处理。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日本警方规定及二手市场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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