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和电脑作为固定资产,其摊销年限通常遵循以下规定:
最低摊销年限:
根据税法规定,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最低摊销年限为3年。
摊销计算:
使用直线法时,将电脑的总成本除以预计使用寿命(以月为单位),得到每月的摊销额。摊销开始时间一般为电脑入账当月不计提折旧,从次月开始计提。
摊销结束后的处理:
摊销年限结束后,可以选择将固定资产注销,或者根据税法允许的其他年限和净残值继续摊销。
因此,手机和电脑的摊销年限通常为 3年,从入账次月开始每月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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